伊斯蘭與突厥人

居住在現今土耳其邊境處的穆斯林,並非直接從麥加和麥地那接受伊斯蘭的。這或許會令某些人不快。伊斯蘭曆五十年時,中亞開始成為穆斯林國度。伊斯蘭曆第一世紀時,有些出類拔萃之人便陸續從今日土庫曼和阿富汗間的地區來到麥加和麥地那。

已故的易司馬儀.哈米.達尼西孟德( Ismail Hami Danişmend )宣稱當時的土耳其部落大批地皈依成穆斯林。根據某些說法,哈乃斐( Hanafi )法學派的創建者若非土耳其人,就是與突厥有關之人。此外,最偉大的聖訓學者均出現和茁壯於突厥人密集之地。法理學、「聖訓」( hadith )及《古蘭經》經註( tafsir )亦在中亞發展。伊斯蘭曆第五和第六世紀時,伊斯蘭傳遞至塞爾柱( Seljukid )邦國,然後再傳給其繼承者:鄂圖曼。

伊斯蘭秉持其光明和格局走進了中亞。凡是可以開放詮釋的面向都在那裡獲得闡釋。「獨立判斷」( ijtihad ,透過以《古蘭經》和「順納」( Sunna ) 為基礎的推理所獲致的獨立判斷)的基礎在那兒獲得評價。哈乃斐法學派最卓越的代表會出現在那個地區絕非偶然,而伊斯蘭法理學也是藉由此種新發展的方法─像 "istihsan" (傾向關閉開放式的類推,抑或傾向一般法之外的例外法)、 "istishab" (維持一存在的法律狀況,並接受它為法度)、以及 "sedd-i zerayi (防止導致被禁之事)來獲得一致。

除了伊斯蘭法理學外,蘇非主義( Sufism )與「順尼派」( Ahl-al-Sunna )支派「馬吐里迪」( Maturidi )派也在這些土耳其地區廣傳。伊斯蘭的種籽的確是播撒、萌芽於麥加和麥地那,而後才在土耳其地區成長為一棵普世的大樹,這是不容否認的。這也是為什麼我使 用「土耳其式伊斯蘭」或「土耳其穆斯林」( Turkish Muslim )這個名詞來陳述這個事實。